公司动态
地址: 南通市鑫乾广场A座2501
电话: 0513-80296816
传真: 0513-80296816
邮箱: miaojiewuye@126.com
公司动态
[信阳]“浉河一号”高层小区物业乱收费 引业主不满
发布于:2013-10-28 16:25:13 点击:1103

“物业费都已经交了,现在还要收取300块电梯使用费,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找物业他们也无法给我们满意的答复。”罗先生告诉记者。

  3月26日,记者就罗先生的投诉前往信阳市“浉河一号”小区进行调查采访。罗先生告诉记者:“在装修期间,小区内住户都被收取了不同价格的‘电梯使用费’,按照楼层物业收取了不同的价格。”

  罗先生家住信阳市“浉河一号”高层小区,2012年7月新房交钥匙时,他被物业收取装修期间的电梯使用费200元。而住他家楼上的徐女士则被收取了300元电梯使用费。通过业主了解,家住20层以上的业主得交400元电梯使用费,且并未签“电梯使用费”合同。

  采访中,有些业主认为,电梯使用费本来就包含在物业费内,装修材料要上楼下楼,只能用电梯运送,物业再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属重复收费。

  “如果不交费就不让用电梯,我家住在5层,难道让我把装修材料都扛上去吗?而且,电梯还经常出现各种毛病。”罗先生无奈地说。

  期间,业主徐女士还向记者反映,物业除征收“电梯使用费”外,还向业主收取“公共水电周转金”。此外,维修基金的发票和房屋实测面积迟迟无法下达到业主手中,业主们还普遍反映小区内安全得不到保障。

  业主们纷纷表示,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专业”的物业公司,现在在哪里?

  徐女士告诉记者:“之前物业公司收了300元的水电周转金,后又收取了140元,我觉得很纳闷,我们住的新房每家每户的水表、电表都是独立的,要用水电我们自己个儿会交的,为什么物业还向我们收水电周转金,我认为这个收费不合理,于是提出异议。”

  据了解,该小区内有1017家业主,每家业主都被收了300元的“水电周转金”。徐女士告诉记者,这个“水电周转金”包括小区内绿化用水、楼层照明、楼房霓虹灯等。

  带着疑问,记者来小区内的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名叫信阳市丰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的李经理解释:“我们这是住宅小区,电梯是用来载人的,但是在装修期间载装修材料等会对电梯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维修的费用不属于正常使用范围内,需业主们共同承担。”

  李经理告诉记者:“目前19栋22部电梯自安装以来就存在着先天性缺陷,直到现在仍在维修调试中,达到正常使用后物业才正式接管。据开发商反映,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存在先天性缺陷,后期维修比较困难,就是因为电梯还没有达到正常的标准。所以我们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原则,没答应正式接受,我们现在只是使用而已。我们收的是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故障等电梯公司找我们赔偿,物业没法承担这个费用,所以收取这个费用。”

  对于“公共水电周转金”,李经理这样说:“这个费用不在物业管理费之内,国家发改委和物业部有这方面的政策有规定。绿化用水、照明等公共费用部分是八毛二一度,都是物业费之外的,而且还比市民用电费用(五毛六)要高。这个费用是物业先垫的,需要向业主收取。”

  当记者问及维修基金的发票和房屋实测面积为什么迟迟出不来时,李经理说:“这个维修基金是国家严格规定的专项基金,谁也不可能乱动。维修基金的发票是由信阳市房屋管理中心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管理的,需要按我们的收费情况到信阳市房屋管理中心去领,之所以没出来,是因为信阳市房屋管理中心对这个房屋实测面积还没出来。具体时间我们还需要问他们,还需要信阳市房屋管理中心的回应。”

  此外,关于业主们提出的小区安全问题,李经理回答:“我们一定会积极努力改进,严加管理。”

  记者在《信阳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中看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小区或单体楼、单元楼业主共同负担,保质期间内由开发企业负担。而“浉河一号”小区的电梯是在保修期内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房产科。房产科的刘科长告诉记者:“物业收费文件明确标注电梯电费和维护费使用费包含在物业费内,不应在物业费另收取。至于‘公共水电周转金’,并没有这种说法。”

  信阳市房屋管理中心物业办刘女士说:“维修基金发票一直都有,需物业公司去房屋管理中心物业办交五万元押金,然后在物业办领取一本发票。开完发票后,直接把钱存在帐号上,任何人不会收取这个钱。”关于维修基金发票迟迟未开,刘女士让记者联系信阳市房屋管理中心产权办,但产权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南通妙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